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》、财政部《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》(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)第 26 号文件精神, 凡是持有北京市财政局颁发的会计从业资格证书(即会计证)的会计人员需要每年进行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工作。
- 1、针对人员:已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的人员
- 2、培训费用:60元
- 3、优惠措施:
- A、五人以上同时报名每人50元.
- B、凡在我校参加继续教育的学员,报名参加初级职称、中级职称培训优惠60元.
- 4、需要提交的材料
- A、会计证原件
- B、身份证复印件
地址: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2号数码大厦A座1001室 电话:010-52719668 62152122